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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性餘額指的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餘額。
按照斯蒂芬·羅斯在其著作《公司理財》中所述,補償性餘額是公司向銀行借款時以低息或無息賬戶持有的存款額,一般占貸款額度使用額的2%~5%,通常針對中小型公司。補償性餘額相當於變相提高貸款利率,增加企業的債權融資成本。
商業銀行向借款人要求補償性餘額的現象在中國被稱為「存貸掛鈎」、「以貸轉存」或「以貸強存」。這一現象在中國最早在2011年開始出現,主要體現在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和不合理收費等。中國人民銀行把銀行要求補償性餘額的行為視作不規範經營行為,並訂立規章以禁止這一行為。
「 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沙場秋點兵。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可憐白髮生! 」 宋·辛棄疾,《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
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沙場秋點兵。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可憐白髮生!
宋·辛棄疾,《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