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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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星
大明 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籍贯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泽州直隶州沁水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子明、号晋川
谥号庄靖
出生嘉靖十七年(1545年)
逝世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
亲属
刘文住 (曾祖)
刘得保 (祖)
刘宾 (父)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二甲赐进士出身(1568年)

刘东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号晋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泽州直隶州沁水县(今山西省沁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谥庄靖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乡试中式第三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1],授兵科给事中[1]。当时大学士高拱摄官吏部,以非时考察名义,贬他为蒲城县丞,之后稍微升任卢氏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担任刑部主事,改户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户部员外郎[2]。万历五年,担任河南佥事[3]。万历七年,担任陕西右参议[4]、浙江提学副使[5]。万历十年,任山东左参政[6],后升任山东按察使[7]。万历十七年,任陕西按察使[7],官至湖广左布政使[8]

万历二十年,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9]朝鲜之役起,日本丰臣政权入侵朝鲜半岛朝鲜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当时明廷调遣十万部队,会师于天津,准备救援朝鲜,而当时天津、静海沧州河间受到灾害。米价飞涨、百姓流离失所。刘东星请求漕米十万石救济灾难,民众因此而得以保全。刘东星随后召为左副都御史,进吏部右侍郎,以父亲老迈,请侍养而归乡,刚离开时父亲已经去世[10][11]

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在单县黄堌决口,冲毁运河漕运、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刘东星为工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黄河漕运[12]。当初尚书潘季驯提议开凿黄河上流、并使用元朝贾鲁所采取的道路浚灾,但效果甚微。刘东星则在徐州、下邳至宿迁一带,沿潘季驯治黄故道挑挖开浚,五个月内工程结束,费用仅十万。得到万历帝嘉奖,晋升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13]。次年,他拓宽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当初河道总督翁大立、工部尚书朱衡、都御史傅希挚都建议过,河道总督舒应龙曾开凿韩庄一段,但因工程太过艰巨而中止。刘东星则权利重启实施该工程,使得原本预估120万的工程费用,仅仅到七万时,工程已经完成三成。但因日夜操劳,他最终病倒在工地,并死于任内。黄河工程在后任李化龙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终完成。刘东星为官清廉节俭,天启初年,谥庄靖[14]

参考

  1. 1.0 1.1 明实录:穆宗实录 ,21卷 ,569
  2.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国朝献征录 ,59卷 ,833
  3. 明实录:神宗实录 ,61卷 ,1386
  4. 明实录:神宗实录 ,91卷 ,1865
  5. 明实录:神宗实录 ,92卷 ,1892
  6.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0卷 ,2427
  7. 7.0 7.1 明实录:神宗实录 ,214卷 ,4020
  8. 《明史》(卷223):刘东星,字子明,沁水人。隆庆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大学士高拱摄吏部,以非时考察,谪蒲城县丞。徙卢氏知县,累迁湖广左布政使。
  9. 明实录:神宗实录 ,264卷 ,4916
  10. 《明史》(卷223):万历二十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时朝鲜以倭难告。王师调集,悉会天津,而天津、静海、沧州、河间皆被灾。东星请漕米十万石平粜,民乃济。召为左副都御史。进吏部右侍郎,以父老请侍养归,濒行而父卒。
  11. 明分省人物考 ,11册101卷 ,370
  12. 明实录:神宗实录 ,323卷 ,6009
  13. 《明史》(卷223):二十六年,河决单之黄堌,运道堙阻,起工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初,尚书潘季驯议开黄河上流,循商、虞而下,历丁家道口出徐州小浮桥,即元贾鲁所浚故道也,朝廷以费钜未果。东星即其地开濬。起曲里铺至三仙台,抵小浮桥。又濬漕渠自徐、邳至宿。计五阅月工竣,费仅十万。诏嘉其绩,进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14. 《明史》(卷223):明年渠邵伯、界首二湖。又明年奉开泇河。泇界滕、峄间,南通淮、海,引漕甚便。前总督翁大立首议开濬,后尚书朱衡、都御史傅希挚复言之。朝廷数遣官行视,迄无成画。河臣舒应龙尝凿韩庄,工亦中辍。东星力任其役。初议费百二十万,及工起费止七万,而渠已成十之三。会有疾,求去。屡旨慰留。卒官。后李化龙循其遗迹,与李三才共成之,遭永便焉。东星性俭约。历官三十年,敝衣蔬食如一日。天启初,谥庄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