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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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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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是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而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每年12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的国家级公祭活动。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年12月13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首次国家公祭仪式,此后每年举行,至2023年已举行了10次。

背景

在国家公祭日设立前,自1994年至2013年,江苏省、南京市已举行了29次地方公祭仪式。在此期间,各界人士呼吁比照世界多地惯例,设立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3]

首祭筹备

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

一九三七,祸从天降,一二一三,古城沦丧。

侵华日寇,掳掠烧杀,尸横遍野,血染长江。

三十余万,生灵涂炭,炼狱六周,哀哉国殇。

举世震惊,九州同悼,雪松纪年,寒梅怒放。

亘古浩劫,文明罹难,百年悲叹,警钟鸣响。

积贫积弱,山河蒙羞,内忧外患,国破家亡。

民族觉醒,独立解放,改革振兴,国运日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殷忧启圣,多难兴邦。

七十七载,青史昭彰,生生不息,山高水长。

二零一四,国家公祭,中外人士,齐聚广场。

白花致哀,庄严肃穆,丹忱抒写,和平诗章。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大德曰生,和气致祥。

和平发展,时代主题,民族复兴,世代梦想。

龙盘虎踞,彝训鼎铭,继往开来,永志不忘。
——冯亦同《和平宣言》
国家公祭鼎
国家公祭鼎

201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北京召开国家公祭事项布置会,决定国家公祭活动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主办,中央宣传部和中共江苏省委承办[4]。后主办单位有所调整,变为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主办[5]。随后,国家公祭仪式各项筹备工作开展起来。江苏省委成立了国家公祭领导小组,以省委书记为组长,要求按照南京青奥会的经验,场馆化、扁平化开展筹备工作。南京市提出“大干200天,搞好环境整治和配套”,并进行全市动员。此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围地块进行了改造升级。[4]

首次国家公祭活动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四大板块。第一阶段“纪念全民族抗战开始板块”自7月七七事变纪念日起,其中于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运行。第二阶段为活动升温阶段,包括“庆祝全民族抗战胜利板块”(9月3日)和“纪念抗战爆发板块”(9月18日)。第三阶段(第四板块)是活动的高潮阶段,自12月开始。活动一共有20多项,时间跨度达6个月。[6]

各项环节筹备情况

2014年12月13日清晨7点,升国旗、降国旗仪式在纪念馆国家公祭广场举行。该项礼仪经国务院批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以降半旗的形式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祭祀。仪式由中央电视台现场转播。[12]

公祭概况

2017年国家公祭日期间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大门

自2014年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于每年12月13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会出席仪式。仪式的流程一般如下[注 1][13][14]

  1. 参加仪式的各界人士入场。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奏《义勇军进行曲》,全场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 全场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南京全城鸣响防空警报。同时军乐团奏《安魂曲》。
  4. 在《国家公祭献曲》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大队礼兵敬献花圈,将花圈安放在公祭台上。
  5. 南京市青少年宣读《和平宣言》。[注 2]
  6. 领导人讲话。
  7. 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撞响和平大钟3次。放飞3000羽和平鸽[注 3]

参加公祭仪式的人员还有: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战士和老同志代表,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军区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港澳台同胞代表,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二战中国战区和遭受过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亚洲国家驻华使节代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同胞亲属代表,江苏省各界群众代表等。中外记者会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15][16]

此外,在12月13日下午,还会在纪念馆举行南京世界和平法会,中国、日本韩国等国的佛教团体、僧人按佛教仪式超度死难者。12月13日晚,还会举行守灵仪式暨烛光祭活动。这两项活动都发源于南京地方公祭。[17]

历次公祭

年份 主持者 其他出席领导人 备注 参考来源
2014年 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马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刘奇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
许其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韩启德全国政协副主席
首次国家公祭仪式,主办单位为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仪式上,习近平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夏淑琴、少先队员代表、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后代阮泽宇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仪式后,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各界代表参观《人类的浩劫——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展》。习近平等亲切会见了参加仪式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和遇难者遗属代表。

[15]
2015年 王勇(国务委员) 李建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刘晓峰 (全国政协副主席)
赵克石(中央军委委员)
[18]
2016年 沈跃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
王勇国务委员
齐续春(全国政协副主席)
张又侠(中央军委委员)
[19]
2017年 黄坤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俞正声全国政协主席
丁薛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刘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刘延东(国务院副总理)
许其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吉炳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南京大屠杀八十周年“大祭”。

仪式结束后,习近平等参观了《南京大屠杀史实展》,并亲切会见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和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亲属代表。

[16]
2018年 王勇(国务委员) 王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王正伟(全国政协副主席)
张升民(中央军委委员)
[20]
2019年 曹建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黄坤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赵克志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苏辉(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
苗华(中央军委委员)
[21]
2020年 沈跃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陈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王勇(国务委员)
郑建邦(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
苗华(中央军委委员)
[22]
2021年 丁仲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孙春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何维(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
苗华(中央军委委员)
[23]
2022年 陈文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蔡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陈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王勇(国务委员)
卢展工(全国政协副主席)
苗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
[24]
2023年 吴政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李鸿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胡春华(全国政协副主席)
苗华(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
[25]

地方法规

2018年8月28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审议《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1]。11月2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经第十三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18年12月13日起实施。[26]根据规定,在南京市内,每年国家公祭日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应当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的规定鸣放警报。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也要停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就地默哀一分钟。该条例同时要求,举行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纪念馆和丛葬地周边禁止公共娱乐活动,同时南京市属地管理的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在国家公祭日当天不得刊播一切娱乐性报道或节目,纸质媒体也应以黑色封面刊登国家公祭活动相关内容。[1]

注释

  1. 宣读《和平宣言》和领导人讲话两项流程,有时会互调顺序。升国旗、下半旗仪式,有时置于仪式举行前、当天清晨,有时在仪式期间、奏唱国歌时举行。
  2. 参加宣读的青少年人数,与南京大屠杀发生周年数相同。
  3. 这两个数字寓意纪念南京大屠杀30万死难者。

参见

参考来源

书目

  • 朱成山; 李慧. 从城祭到国祭.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8-12. ISBN 978-7-214-22709-6. 
  • 张宏.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鼎基座设计建造纪实.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16-07. ISBN 978-7-5641-6480-5. 

注脚

  1. 1.0 1.1 1.2 南京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列举三种典型“精日”行为. 扬子晚报. 2018-08-29 [2018-08-29]. 
  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张德江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华社). 2014-02-27 [2023-06-13].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华社. 2014-02-27 [2023-06-13]. 
  4. 4.0 4.1 朱成山,李慧,第252-255页
  5. 朱成山,李慧,第266页
  6. 朱成山,李慧,第257-266,273页
  7. 朱成山,李慧,第287页
  8. 8.0 8.1 朱成山,李慧,第288页
  9. 朱成山,李慧,第266-273页
  10. 朱成山,李慧,第289-290页
  11. 朱成山,李慧,第294-295页
  12. 朱成山,李慧,第291页
  13. 新华网江苏频道. 关于国家公祭日,你应该知道的几件事. 新华网. 2017-12-12 [2023-08-06] –通过国家公祭网. 
  14. 张宏,第5页
  15. 15.0 15.1 霍小光 蔡玉高.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张德江主持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4-12-13 [2023-07-27]. 
  16. 16.0 16.1 霍小光、张晓松、蔡玉高. 习近平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俞正声出席仪式并讲话.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7-12-13 [2023-07-27]. 
  17. 朱成山,李慧,第296-297页
  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15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5-12-13 [2023-07-27]. 
  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16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6-12-13 [2023-07-27]. 
  20.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18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8-12-13 [2023-07-27]. 
  21.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19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黄坤明出席并讲话.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19-12-13 [2023-07-27]. 
  22.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20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20-12-13 [2023-07-27]. 
  2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2021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孙春兰出席并讲话.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21-12-13 [2023-07-27]. 
  24.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22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蔡奇出席并讲话.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22-12-13 [2023-07-27]. 
  25.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23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 2023-12-13 [2024-02-13]. 
  26. 南京诞生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 “精日”行为将被处罚. 扬子晚报. 2018-11-24 [2018-11-25].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