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抚建道,清朝设置的道,属于江西省。
顺治三年(1646年)设江西粮储道,驻南昌府,管理江西粮务。顺治十六年(1659年)裁撤后恢复。康熙十年(1671年)裁撤粮储道,设督粮道。雍正九年(1731年),分巡南昌府、抚州府、建昌府,改为督粮兼巡南抚建道。乾隆十三年(1748年)为江西通省督粮道兼巡南抚建等处地方,按察使司副使衔。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兼水利衔,光绪年间称督粮兼巡南抚建道。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裁撤。
参考文献
1800年
1920年
1950年
1980年
2015年
本模板为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区划,包括分巡道、分守道、兵备道。其中加
*号者为光绪年间裁撤的道;加
#号者为
宣统年间新设的道。
- 注1:以本省粮储道兼;宣统元年撤,南昌府入袁瑞临道,建昌府、抚州府入饶广九南道
- 注2:以本省盐法道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