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窖惨案发生于1943年5月9日至5月12日,侵华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畑俊六的率领下,在中国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厂窖镇屠杀了三万余中国平民百姓,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犯下滔天罪行,震惊中外,史称厂窖惨案[1][2]。后来当地建有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
2013年,厂窖惨案遗址被中国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参见
参考文献
- ↑ 【最后的胜利】湖南厂窖惨案亲历者讲述日军暴行. 新华网. [2020-07-09].
- ↑ 岳阳市档案馆. “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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