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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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甡(1589年—1670年),字鹿友,晚号柴庵江苏兴化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吴甡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先后任福建邵武晋江及山东潍县知县。天启二年,由知县升为御史,追论崔文升李可灼罪。依附赵南星,成为东林党人,天启七年(1627年)二月因反对魏忠贤被削籍革职,罢官归里。崇祯间复出,任河南、陕西等省巡抚,又曾出任山西巡抚。大学士温体仁告诉吴甡:“流贼癣疥疾,勿忧也。”[1]崇祯四年以吴甡为赈济御史,奉命携带十万两的帑银前去赈济陕北,吴甡描述当时鄜州,“一县之内,十室九空”[2],延长县“流贼数万,屯聚城下”[3],清涧县,“荒乱尤甚,县中之民,半化为盗,因之饥馑,人心汹汹……城十里外皆是贼巢”[4]。三边总督杨鹤指出: “非救荒乃救乱也”[5]。崇祯十三年(1640年)以左侍郎协理戌政。

崇祯十五年(1642年)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杨嗣昌死后,督师无人,帝命吴甡上前线督师,晋吴甡为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克襄阳、荆州、承天,建立大顺政权。崇祯命吴甡督师湖广。吴甡请拨精兵三万“自金陵赴武昌”,仅凑残兵万余。吴甡因手中无兵,一再找借口拖延,至四月仍未出京。五月初一,张献忠陷汉阳,武昌大震。五月三十日张献忠陷武昌。商毅收复汉阳,吴甡下令黄得功刘良佐从黄州渡江,协同商毅围剿张献忠。八月,武昌失守,以“故延师期,以致楚省不守,根本震邻”罪,令锦衣卫把吴甡逮捕入京,被革职查办,交法司议罪。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得知此事,驰书援救,帝不允。十一月,被遣戍云南金齿(今云南保山)。途中得知李自成破北京事,肝胆俱摧。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建弘光,下旨赦还。卒于康熙九年(1670年),《明史》评价:“抑时势实难,非命世才,固罔知攸济也。”有《柴菴疏集》20卷,清朝被列为禁书。

注释

  1.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
  2.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页140
  3.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页142
  4. 吴甡:《柴庵疏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页143
  5. 《明实录: 崇祯长编》卷四二

参考书目

  • 《明史·卷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