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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徭役,或称繇役傜役等,指政府强迫人民承担的无偿劳动[1]东亚历史上指律令制下派成年之健全男子政府的劳动。包含兵役夫役等。民众必定服役,有官职爵位科举资格者或许可以免役,有时亦可缴纳一笔金,换取免役资格。

简介

韩非子·备内》:“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后汉书.王符传》:“圣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国之基也。故务省徭役。”

致使秦朝灭亡的大泽之变,就是因为徭役,陈胜吴广等人要赶赴渔阳燕京)服役,因为天雨迟行,而秦朝法律规定兵役误期者死,所以他们才起义造反。

汉朝法律中,每个成年健全男子,都需要服役,尤其是担任戍守边疆的武士,可以聘请他人代替。另也可以捐输银钱等物予官府,换取免役资格。

明朝万历时,首辅张居正变法,力行“一条鞭法”,将徭役合并,征收银两,从此皆征为多。

清朝继承明朝之法,再无徭役,只征收赋税及火耗。

参见

参考资料

  • 田中耀一郎《中国历代力役田赋的变革》
  • 《辞海》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