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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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使用世界气象组织旗帜
简称IPCC
成立时间1988
类型事务委员会(Panel)
法律地位活跃
网站ipcc.ch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英语: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缩写IPCC;又译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跨政府气候变化委员会[1])是一个附属于联合国之下的跨政府组织,在1988年由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环境署合作成立,专责研究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气候变迁。该会会员限于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环境署之会员国。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本身并不进行研究工作,也不会对气候或其相关现象进行监察。其主要工作是发表与执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有关的专题报告[2]。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主要根据成员互相审查对方报告及已发表的科学文献来撰写评核[3]

IPCC协助各国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草拟了《京都议定书》,协议目标是要在2010年时,让全球碳排放量比1990年时减少5.2%,目前已有170多国核准该协议。

IPCC已分别在1990、1995、2001、2007年及2013年发表五次正式的“气候变迁评估报告”,同时IPCC主席帕卓里博士在2008年时公开呼吁:“假如在2012年前没任何行动的话,就太晚了。接下来的两、三年是决定我们未来的关键时刻”。

2021年,IPCC在8月6日发布了第一工作组的报告《气候变化2021:自然科学基础》,预计将在2022年2月、3月和9月分别发布《气候变化2022:影响、适应和脆弱性》、《气候变化2022:减缓气候变化》与综合报告《气候变化2022:第六次评估周期综合报告》。

参见

参考文献

  1. 国家教育研究院. 联合国氣候變遷政府间专家委员会. [2019-05-04]. 
  2. Principles governing IPCC work (PDF). IPCC. 2006-04-28 [2007-07-24]. 
  3. About IPCC – Mandate and Membership of the IPCC. IPCC. 2007 [2007-07-2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