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垣(18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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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垣(1879年—?),谦六直隶省顺天府大兴县人,汉奸。

生平

他早年毕业于北京同文馆。最初他赴东三省任职,历任吉林交涉局提调、哈尔滨铁路交涉局提调。此后他到俄国留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毕业后,他在驻俄罗斯公使馆任通译官。民国建立后,他任中国政府国务院法制局编译员。1913年(民国2年)他任法制局检事。翌年他署理法制局参事。[1]

此后,李垣在外蒙古任职。1918年(民国7年)3月他任恰克图佐理员。1920年(民国9年)7月,因徐树铮辞任,他兼护理西北筹备使。同年9月,他改任唐努乌梁海参赞。12月,他改任科布多参赞。翌年3月,库乌科唐镇抚使陈毅被蒙古军及俄国白军战败,遂被中国政府罢免,由李垣兼代理库乌科唐镇抚使。此外,在外蒙古期间他历任外蒙册封副使、蒙疆经略使署左参赞等。1922年(民国11年),在苏俄支援下,博克多汗国将在外蒙古的中国政府官员全部驱逐,其中包括李垣。[1]

1925年(民国14年)他任善后会议会员。7月他任临时参政院参政。翌年9月他任京兆尹兼北京市长。1927年(民国16年)他辞职。[1]1933年2月,伪满洲国苏联赤塔新建领事馆,并他任该领事。[2]1935年(民国24年)11月殷汝耕的伪“冀东自治委”(翌月改称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李垣参加,任货物查检所长。[3]1936年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与伪满洲国互访,李垣担任伪满洲国专使到通县访问,以后李垣的生平不详。

注释

  1. 1.0 1.1 1.2 徐主编(2007),第432页。
  2. 《读卖新闻》1933年1月29日。
  3. 高木(1937),第139页。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订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高木翔之助. 冀东政权的正体. 北支那社. 1937.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职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中国政府
前任:
刘骥
京兆尹
1926年5月 - 1927年9月
继任:
张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