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荫(1798年—1865年),字椿年、子怀,安徽歙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科进士。历任监察御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及兵、吏、工部侍郎等职。
多次提出防剿太平军和其他农民军的方略。咸丰元年(1851年)上《条议钞法折》,提出发行可兑现银钞,以解决财政危机,被议驳。咸丰四年(1853年)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又连上三折,反对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指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铸大钱必然使得物价上涨;次年又针对发行不兑现纸币提出兑现主张,遭咸丰帝“严行申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其货币思想给予赞赏。[1]他也是唯一一个《资本论》提到的中国人。[2]
遗迹
在北京宣武门外大街103号至107号有王茂荫故居,即原歙县会馆。[3]
后代
重庆民间思想家王康自称为王茂荫之后人。
资料来源
- 楼一飞:〈王茂荫纸币思想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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