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厦道为1684年至1727年清朝管辖台湾的行政区名称、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实际地方统治者官职简称,1727年之后台厦道分出台湾道,最大差别是台湾与福建厦门地区分治而管辖,道署衙门也从厦门移至台南。
在行政区划或官署名称方面,台厦道所属区划之道,为清朝特殊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地位介于省与府之间,而台湾清朝时期这段时间,台厦道正属福建省所管辖,地位位阶为略低于福建省,但高于府,如泉州府或漳州府的建制。
台厦道亦为这阶段台湾统治者的官职简称,全名为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参阅
先前机关: 承天府 |
台湾最高行政机关 1684年-1727年 |
后继机关: 台湾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