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本伟(1958年1月—),男,蒙古族,山东烟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辽宁大学哲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辽宁大学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生平
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宁青年干部学院教务处处长。1993年5月,历任辽宁省青年干部学院副院长,辽宁省教委副主任,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2003年4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005年7月,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1年3月,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12年1月,正式当选市长)[1][2]。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辽宁地区代表[3]。2015年4月,任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4]。
参考文献
- ↑ 孙兆林当选葫芦岛市人大主任 都本伟为市长. 中国经济网. [2014-06-04].
- ↑ 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 都本伟). 中国经济网. [2014-07-12].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都本伟.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 ↑ 戴炜任葫芦岛市代市长 都本伟已任市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 [2016-09-18].
- ↑ 孙轶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前任都本伟调任东北财经大学. 澎湃新闻. [2016-09-18].
外部链接
- 都本伟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4-05-03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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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兆林 |
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委员会书记 2015年4月—2016年3月 |
继任: 孙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孙兆林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年3月-2015年4月 |
继任: 戴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