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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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绘陆贽像》,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陆贽(754年—805年),字敬舆。吴郡嘉兴(今浙江嘉兴人),祖籍吴郡吴县(今苏州),唐朝政治家文学家医学家,曾为唐德宗宰相,后遭流放,赠兵部尚书,谥曰,人称陆宣公。子陆简礼,兵部郎中。曾孙陆器,开成五年状元。今在浙江省嘉善县惠民镇,有陆贽墓遗址。如今的常用成语“情有可原”也是源自他起草的诏书《授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招谕朱滔诏》

简介

陆贽出自吴郡陆氏侍郎支,曾祖父陆齐望于唐开元年间,自吴郡吴县(今苏州)迁居嘉兴。父亲陆侃曾任溧阳(江苏溧阳)县令,早年逝去,贽受母亲韦氏教育长大。大历五年(770年)举进士第六名,历授华州郑县尉,渭南主簿,迁监察御史

唐德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时两河用兵,他善于分析军事形势,并预测可能兵变。建中四年(783年)果然爆发泾原兵变,德宗避朱泚之乱于奉天(今陕西乾县),转为考功郎中,诏书多出其手,唐德宗发布了《罪己诏》,即由陆贽起草《奉天改元大赦制》:“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察征戍之劳苦……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罪实在予,永言愧悼。”深受德宗重视。

贞元八年(792年)窦参获罪,任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曾上疏反对两税法[1],陆贽说两税法有七弊。《通鉴》经常载入“陆贽上言”,卷234详录陆贽“请均节财赋,凡六条”。德宗虽然欣赏他的言论,但却不采用。他对户部侍郎裴延龄当时靠献媚得宠于天子十分愤慨,屡次在朝上当面力陈这样做的不宜之处,贞元十年(794年),遭裴延龄诬陷,被降为太子宾客。陆贽当初受到唐德宗赏识,不敢因为怕言祸而噤口,有话都直言,朋友劝他,认为这样做过了,他答道:“我对上不辜负天子,对下不辜负我所学到的知识,我不留恋其他的事物。”[2]

贞元十一年(795年),裴延龄诬陷陆贽煽动军心,贬忠州(今四川忠县别驾,在州十年,深居简出,抄集药方成《陆氏集验方》五十卷。永贞元年(805年)唐顺宗即位,下召回,诏书未至而卒,时年五十二岁。顺宗遂赠以“兵部尚书”之衔,谥号曰“宣”。其著述多种,流传有《翰苑集》(《陆宣公集》)。后世有人将他比作汉朝贾谊曾国藩也曾称赞并推荐过陆贽的文章。

注释

  1. 《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2. 旧唐书·陆贽传》:贽以受人主殊遇,不敢爱身,事有不可,极言无隐。朋友规之,以为太峻,贽曰:“吾上不负天子,下不负吾所学,不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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