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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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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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中國
隸屬行政區安徽省宣城市
其它
時區UTC+8北京時間
電話區號+86 

旌德縣在中國安徽省東南部、青弋江上游,是宣城市下轄的一個。旌德縣東鄰寧國市,西接黃山市,北鄰涇縣,南接績溪縣

面積905平方千米,人口15萬;郵政編碼242600;縣政府駐旌陽鎮。

歷史

建縣

唐寶應元年(762),太平縣上涇鄉(今旌德縣碧雲厚儒境)鄉民王萬敵聚眾造反,抗捐抗糧,聲撼宣歙,勢震朝廷,朝廷詔江淮招討使袁傪率兵南下,鎮壓了這次農民起義。次年,袁傪奏請朝廷劃太平東北麻城等九鄉置旌德縣,袁部左衛兵曹參軍高叔夏留旌為首任縣令,縣名旌德,寄意「彰揚禮德,教化縣民」。旌德縣名的由來還有「方德讓宅」一說:建縣始,首任縣令高叔夏擇基建衙,有富紳方德,字人生,主動讓宅為建衙所用。為表彰方德為國獻宅的精神,特將「方、人、生、德」4字合在一起,是為「旌德」。旌,表彰也,正好寓含了朝廷的「彰揚禮德」之意。

歷史沿革

旌德之地,春秋戰國時期先後隸屬吳、越、楚國。

秦屬鄣郡,漢隸涇縣。三國時為孫吳所轄,屬丹陽郡安吳縣(縣治在今涇縣境內)。

晉太康二年(281)屬宣城郡。

隋開皇九年(589)安吳縣併入涇縣。

唐武德三年(620)設宣州總管府,再建安吳縣,旌德地屬之,縣治在今三溪古城村。武德八年安吳縣再歸涇縣。天寶十一載(752)析涇縣西南14鄉置太平縣,旌德地遂屬太平縣。寶應二年(763)二月,析太平縣東北境麻城等九鄉之地置旌德縣,仍屬宣州所轄。

宋旌德縣屬江南路、江南東路宣州,乾道二年(1166)屬江南東路寧國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旌德縣 屬江浙行省江東建康道寧國路。

明洪武元年(1368)旌德縣屬南京直隸寧國府,十三年(1380)屬京師直隸寧國府。永樂元年(1403)屬南京直隸寧國府。

清順治二年(1645),旌德縣屬江南布政使司寧國府,十八年(1661)屬江南左布政使司寧國府,康熙六年(1667)屬安徽布政使司寧國府。

民國元年(1912)元月,廢府留縣,旌德縣直屬安徽省管轄。民國3年6月屬安徽省蕪湖道。民國21年6月,行首席縣長制,旌德縣屬宣城首席縣長所轄。同年10月成立行政督察區,旌德縣屬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改屬第十行政督察區。同年10 月,旌德縣直屬皖南區署,民國29年8月改屬第七行政督察區。

1949年4月24日,旌德縣城解放。同年5月13日旌德縣劃屬皖南行署徽州專區。1952年8月7日皖南行署撤銷,旌德縣屬安徽省徽州專區。1956年1月12日,隨徽州專區併入蕪湖專區。1959年1月,旌德、績溪二縣合併辦公,3月22日,國務院第86次會議決定將旌德併入績溪縣。1961年4月1日,旌、績二縣分開辦公, 12月15日國務院第114次會議決定復置旌德縣。同年4月13日,徽、蕪兩專區分開,旌德縣仍屬徽州專區。1971年3月29日改專區為地區。1988年1月1日,旌德縣劃屬宣城地區(2001年1月1日撤地區為宣城市)。

太平天國戰爭以前,旌德縣人口曾多達50萬人。廟首三溪等為著名的千戶大村,(1992年《旌德縣誌》第三章人口 第一節 人口變遷)江村人口曾多達8萬,號稱「小杭州」。由於人多地少,許多人外出經商。多年的慘烈戰爭造成人口急劇下降,至1864年已經不足三萬,許多村莊被廢棄,空無一人,江村人口不及原來的百分之一。至今仍可見到許多戰前殘留的斷壁殘垣。

行政區劃

旌德縣下轄10個[1]

旌陽鎮蔡家橋鎮三溪鎮廟首鎮白地鎮俞村鎮興隆鎮孫村鎮版書鎮雲樂鎮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