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大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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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士大夫畫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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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是傳統中國、朝鮮、越南、琉球等社會對具有一定聲望和地位的知識分子和官吏之統稱。官員選拔制度(察舉制、九品中正制及科舉制度)是其形成的制度基礎。士大夫既是國家政治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社會上層文化、藝術等的創造者和傳承者。中國將人分為貴族和平民,平民又分「士」、「農」、「工」和「商」四種。 「士人」,則是對讀書人的統稱。既包括貴族(地主階層)中的讀書人,也包括沒有官銜的平民士人[1]。士人屬於「勞心者」。孟子言「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反映了這些地區傳統社會對「士人」身份的推崇。
詞義
「士大夫」一詞,由周代封建制度中「大夫」和「士」兩個稱號演變而成[2]。「士」於殷商、西周時,和平時期任官吏,爭戰時為兵卒,文武相通。戰國時期,全民皆兵,士人不復有保衛國家的責任,演變為文人、官僚性質,成為保衛文化學術尊嚴之士。[3]西漢前期,「士大夫」一詞主要指武人或軍官;其後士族興起,及至東漢,「士大夫」乃成為士族、官員、豪族的通稱。[4]
特點
地位
士大夫屬統治階層,一般擁有官銜,出現確立科舉制的唐朝,並在宋朝取得穩固的社會地位。經濟方面,士大夫多是地主,田地卻不是其必要條件。士大夫的特徵是知識,擁有儒學教養,即讀書人。正因其儒學教養,士大夫有資格通過科舉而從政。[5]
四民之中,士屬特權階層,士大夫可透過僕役提出訴狀。即使被告,審案時被州縣拘捕的,基本上也是僕役。對士人不可單呼其姓,必須使用某「省元」的稱呼。有些士大夫和士人濫用權位,成為「武斷鄉曲」的豪強、「形勢戶」,勾結地方官控制地方。[6]
士大夫是官場的成功者,財產主要視乎官職大小,仰賴俸祿。[7]科舉的推行,使朝廷上領導的家族時有變換。如北宋初期李宗諤一家三代顯赫,宋真宗已覺了不起。往往在四、五代之間,士大夫家族就完成了由興至衰的歷程。[8]
功能
士人是支撐社會、維持鄉村秩序的中堅力量,也是官僚士大夫的「預備軍」。[9]理學家認為,士人理想的處世方式是:1.輕財急誼,並不吝嗇,援助族人、鄉里中的窮人;2.調停紛爭,據理調停族人、鄉里的種種紛爭,不必上訴地方官;3.輕視功名利祿;4.志在性理之學;5.合乎禮教。如有官職,則應有能力處理不法行為,作風清廉。[10]
理想的「士大夫」懷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語)的崇高道德使命感。因此,政治是他們人生的第一要務;但同時,他們的文化素養也決定了他們是文學、書法、繪畫、篆刻、古董收藏等等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者和創造者。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文人畫」,由於宋徽宗個人的愛好而大力提倡士大夫投入繪畫創作。這進一步提高了繪畫的文化品位和藝術性。宋朝以後,一般歷代的大詩人、大畫家、大書法家,絕大多數也都是曾在政府中擔任要職的官員。如蘇軾、米芾、蔡京等等。像唐朝的李白那樣,沒有太多政治經歷,全憑詩文著名的「自由知識分子」幾乎絕跡。
中國
先秦之士
「士」,在西周、春秋時是封建統治公職者之稱、為封建階級之一,多為卿大夫的家臣。西周時代,士為封建制度下的一種階級身份,在卿大夫之下,庶民之上。春秋末年以後,逐漸成為統治階級中專業與知識分子的統稱。
春秋戰國時期,是「士人」的形成期,提出「士」的理論標準的是孔子。《論語·子路》子貢問:「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孔子答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論語·泰伯章》:「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這就是說,重視道德操守、嚴於律己、忠君愛國的人就可以稱為「士」。「士」和「君子」的概念有時基本上是重疊的,若細分,則「士」的德行修養要比「君子」略低,也可以說「士」是有志於成為「君子」的人[原創研究?]。
荀子對「士」的分辨更為詳細,他所謂「古之仕士」「古之處士」(《荀子·儒效》),便是清流。荀子對士最明確的要求是「從道不從君」。士參與政治,要以儒家的基本價值追求、仁義之道為依歸。這亦即孔孟在荀子之前所確立的基本士則:士志於道。[11]這種「士」的精神,在實踐上可以是「俠士」。如刺殺秦王嬴政失敗的荊軻,在出發前就立下豪言:「風瀟瀟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這種為了君王託付的使命,不惜付出生命代價的豪邁氣概和高潔品質被作為精神典範。這和孔子的主張也是一致的。
春秋戰國群雄割據,戰亂頻繁。各國有名有錢的諸侯貴族,如春申君、孟嘗君等,都以「養士」為時尚,最多時可達數千人,還互相攀比炫耀。「毛遂自薦」的典故說明,當時的「士」並沒有特別的標準,泛指具有一定異於常人才能的民間人才。他們往往出身於貧寒之家或沒落的貴族,靠自己的一技之長依附於貴族,為他們提供各種服務。有著書立說的學士,有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陰陽曆算的方士,有為人出謀劃策的策士等。甚至是自稱有才,也可以說服貴族,成為「士族」之列。如: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王、馮諼客孟嘗君、蘇秦連橫等。
漢代至唐朝
西漢儒生董仲舒說服當時的漢武帝,不以祖制黃老之術治國,改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從此,孔子及其弟子的儒家學說開始成為以後各代上的主流哲學。(注意:儒學在各代的地位和受重視程度不同)孔子的學說鼓勵知識分子「入世」,即直接做官參與政治,來報效君王和國家。漢朝的官員選拔制度還不十分完善,主要是王室貴族推薦一些品德高尚的人才進入政府。比如,以「孝」出名,被選拔為官員就很常見。「舉孝廉」往往是選拔官員的標準,而考試不是必須的。
東漢士大夫,部份源自服膺儒學的地方豪族,如汝南袁氏、弘農楊氏、河內司馬氏。這些士大夫階層遵行名教(君臣、父子等),符合孝友、禮法等道德標準,特別著重孝道,到西晉,與司馬氏一起組成晉朝的統治集團。[12]
魏晉時期,出現了著名的「竹林七賢」。他們既有很高的文學、藝術造詣,又有高潔的道德操守,但一方面又狂放不羈,放浪形骸。他們中的許多人情願醉酒而死,也不在腐敗的朝廷中工作。在權勢與道義發生衝突時,一定會「樂其道而忘人之勢」(《孟子·盡心上》),這種精神氣質對孔子的「士」是一種有益的補充,即如果政治黑暗,那麼因為不願同流合污而遠離政治,醉心於文學藝術,也是符合「士」的操守的,即「隱」。這種精神也可在老莊哲學中找到母體。「魏晉南北朝之士大夫尤多儒道兼綜者,則其人大抵為遵群體之綱紀而無妨於自我之逍遙,或重個體之自由而不危及人倫之秩序也。」[13]
宋朝
雖然隋唐時期就有了科舉制度,但真正意義的士大夫,是在武則天大開科舉以後,逐步形成的文化群體。到了宋朝,科舉成為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如此,哲學精神的傳承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士大夫」(或稱「士)這一群體應該說在宋朝正式形成了。[14]
宋初諸帝提倡文學,廣開科舉,讀書風氣大開,士人紛紛應舉,經科舉起家而得官職,成為士大夫。北宋士族盡是新興,絕少源自唐朝大族。從晚唐到北宋,名族貴冑為官者,由76.4%降至13%;寒族為官,則由9.3%增至58.4%。[15]宋朝士大夫佔人口1-2%,支配了田地、教育和政權,乃至間接控制商業。[16]
士大夫科舉中進士,社會地位即大為提升,較大族或豪族為高,享有法律特權,衣冠與庶民不同,全家以至族人都大大得益。[17]士大夫享有免除勞役及其他特權,親屬眾多,並掌握農村財富。[18]取得官位的家庭,成為「官戶」,與民戶不同,有時也稱「形勢戶」,即地方上的有勢力家族。[19]
宋朝士大夫是否地主階層,學者有不同看法。陶晉生指出,經濟方面,士大夫不一定與庶民有分別,很多士大夫是地主,但不都是,有些士大夫並不置產。[20]Zurndorfer(宋漢理)則強調士大夫田產較多。家族財產愈多,中舉機會也愈大。中舉和保持官戶地位,有賴教育,教育又有賴於田地,宗族擁有田產,收入固定,便可致力於教育。因此士大夫往往留下田產,成為家族後人的固定收入,為成功鋪路。中舉後,部份家族成員甚或會轉而從商。[21]
元明清
宋朝程朱理學的發展進一步強化、發展了儒家思想,占據了哲學的主流地位。科舉制度的完善,使得文化考試成了做官的唯一合法途徑。「學而優則仕」和「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開始成為讀書人信奉的格言。反過來說,政府官員也必須是飽讀儒家詩書經典的文化人。這從政治制度上保證了「士大夫」群體必然是一個精英知識分子階層。
影響
消亡
士大夫階層和「科舉制度」相伴相生。科舉制度的撤消,也就意味着士大夫階層失去政治制度保障。清末(19世紀末,20世紀初)政治在內憂外患中已經面臨全面崩潰。1905年9月2日,慈禧上諭明告:「著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此事件標誌着科舉制度的結束。隨着世界範圍內工業革命的影響和中國國內西學東漸的進行,傳統士人之所學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再加上科舉制度的取消,使之失去了「學而優則仕」的上升通道,傳統士大夫和士人階層在中國走向瓦解。
注釋
- ↑ 近藤一成:〈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頁217;陶晉生:《北宋士族》,頁5。
- ↑ 《國語·晉語四》:「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官宰食加」
- ↑ 唐君毅著,《說中華民族之花果飄零》,台北,三民書局,1974年3月,第108頁
- ↑ 余英時:〈東漢政權之立與士族大姓之關係〉,頁281-284。
- ↑ 近藤一成:〈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頁217。
- ↑ 近藤一成:〈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頁240-241。
-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90-291。
- ↑ Johnson:〈世家大族的沒落〉,頁305、280。
- ↑ 近藤一成:〈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頁240-242。
- ↑ 近藤一成:〈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頁236-237。
- ↑ 《「士君子」的清流遺風》
- ↑ 萬繩楠:《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演講錄》,頁1-5。
- ↑ 余英時:《漢晉之際士之新自覺與新思潮》。
- ↑ 《余英時訪談錄》. 中華書局. 2012年9月: 頁28–29.
- ↑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1-4。
- ↑ Zurndorfer:〈《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頁296。
- ↑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12-13。
- ↑ Zurndorfer:〈《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頁279-280。
- ↑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22-25。
- ↑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23-25。
- ↑ Zurndorfer:〈《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頁282-283。
參見
參考書目
- 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東漢政權之立與士族大姓之關係〉,第217-286頁。
- 萬繩楠:《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演講錄》(合肥:黃山書社,1987)。
- 近藤一成著,孫曉艷等譯:〈宋朝的士大夫與社會〉,載近藤一成編:《宋元史學的基本問題》(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215-245。
- David Johnson著,耿立群譯:〈世家大族的沒落——唐末宋初的趙郡李氏〉,載陶晉生等譯:《唐史論文選集》(台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0),頁231-339。
- 陶晉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台北: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2001)。
- Harriet Zurndorfer(宋漢理)著,葉顯恩等譯:〈《新安大族志》與中國士紳階層的發展(800-1600年)〉,載江淮論壇編輯部編:《徽商研究論文集》(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頁237-313。
- 閻步克. 《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 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 7-301-02903-9.
- 閻步克. 《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ISBN 710801503X.
- 趙園. 《明清之際士大夫研究》. 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 7301039573.
外部連結
- 羅志田:〈論「士」與知識分子的區別〉(1999)
- 高明士:〈東亞古代士人的共通教養〉。
- 柳立言:〈宋朝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
- 柳立言:〈士人家族與地方主義:以明州為例〉。
- 士大夫集团文化性格的完成与文人画的产生. 中國社科院.